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等。
1、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工作,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做好服务;
2、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等有关规章制度;
3、按学校的统一部署,上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产配置预算的工作;
4、规范管理学校国有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协调上级部门和代理机构开展学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6、组织学校验收小组,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资产验收、入账;
7、按照各院系申报,规范采购实验耗材,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8、按照部门申请,进行资产调拨、调配、处置工作,做好账务处理;
9、做好土地、房屋、车辆产权管理;
10、负责实验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11、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