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四海全讯512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过程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学院定于2021年10月份对各教学点进行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与我院签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各教学点。
二、检查内容
从招生管理、学生服务、教学过程、考试管理及制度建设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评分明细详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一)各点自查
各教学点须围绕教学检查工作的内容,撰写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二)现场检查
学院成立各教学点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通过自查总结、现场汇报、检查材料、重点提问、学生座谈等方式开展现场教学检查工作。
(三)线下抽考
根据我院最新下发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表,对部分主干课程进行抽考,抽考教学点及科目在教学检查前一周下发,请各教学点做好准备。
(四)结果反馈
学院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教学点,各教学点要据此查漏补缺,并制订整改方案报送学院。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
2.各教学点要以本次教学工作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3.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教学点,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并给予限期整改,整改还不合格的将终止合作。
联系人:朱永红老师
联系电话:0933-8611031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检查内容及评分明细表
四海全讯5123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