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海全讯5123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海全讯5123突发公共事件综合
应急预案》(试行)等四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四海全讯5123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等四项应急预案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四海全讯5123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试行)
2.四海全讯512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3.四海全讯5123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4.四海全讯5123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中共甘肃医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
四海全讯5123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试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决策指挥机构: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淑美 王 坤
副组长:崔安平 李 诚 杨建福 雷鹏举
成 员:马小槟 练 成 潘润存 程亚青 席 晅
朱天荣 闫奋毅 王保平 魏葆春 李 蕾
孔玉涛 李莲英 赵中玮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平凉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院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教育厅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二)工作机构: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练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承担。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二、预警与报送
(一)信息预警与报送
为杜绝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信息预警与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四海全讯5123关于印发<四海全讯5123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医发〔2019〕97号)文件执行。除党委宣传统战部按规定对外发布信息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或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向外传播信息,事件进展以学院官方信息为准。
(二)预警行动
1.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三、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教育厅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教育厅。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一)学生群体性聚会、游行、示威等事件的处置措施
1.因政治、民族、宗教和其它原因引发的群体性聚会、游行、示威等事件,在一个班范围内的,班主任(辅导员)及所在院系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工作;在一个院系范围内的,该院系全体班主任、辅导员、院系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工作;在校园公共场所发生的上述各类事件,所在院系负责人、班主任和学院保卫、学生、宣传等部门负责人、学院行政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工作。要把各类事件平息在校园内,确保不出校门。
2.上述各类事件发生后,学院、各院系、班要尽快将本院、系、班的学生带离现场,防止人员越聚越多,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通过个别工作等方式,迅速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组织者、幕后策划人,分组、分专人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尽快平息事件。
3.上述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院系要在处理事件的同时,立即向学院值班领导报告,请求指示,同心协力地平息事件,维护稳定。
(二)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教育厅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助,安排学院教师负责陪护,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立即停止餐厅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教育厅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事故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气、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指挥中心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学习生活问题。
(四)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学院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省教育厅和卫生主管部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学院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五)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院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省教育厅;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六)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加强公车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公车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租用车辆要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学院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作出处理。
(七)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学院要做好餐厅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水管爆裂、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院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餐厅等重点安全生产单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八)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1.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
2.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置: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九)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和行政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院,并发出警告,必要时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
四、宣传、培训与演练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信息中心要利用适当时机,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和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和技能应对水平。
五、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院负责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评估,将由学院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并请示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由学院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院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院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资金保障
学院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学院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院的预备队主要由保卫、附属医院等部门人员组成。
七、常用电话号码
办公室:8612040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8612355
教务处:8611755 学生工作部:8613195
保卫处:8610531 附属医院:8613787
附件2:
四海全讯512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院内以及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饮水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淑美 王 坤
副组长:崔安平 李 诚 杨建福 雷鹏举
成 员:马小槟 练 成 潘润存 程亚青 席 晅
朱天荣 闫奋毅 王保平 魏葆春 李 蕾
孔玉涛 李莲英 赵中玮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院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按程序及时向教育厅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二)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练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承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对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决策和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三、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认。
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送机制
为杜绝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四海全讯5123关于印发<四海全讯5123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医发〔2019〕97号)要求执行。除党委宣传统战部按规定对外发布信息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或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向外传播信息,事件进展以学院官方信息为准。
五、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六、预防预警
学院应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学院应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院应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院应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学院应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学院应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
学院应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学院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
学院应建立健全院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院与家长、学院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学院应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学院应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学院应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七、应急处置措施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学院行政值班领导。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联系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人员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院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院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传染病应急措施: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暂停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与患病学生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院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院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二)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三)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日必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要利用适当时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和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技能应对水平。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院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院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设施设备(如传染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
学院应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人员保障
学院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院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附则
(一)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由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十一、常用电话号码
办公室:8612040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8612355
教务处:8611755 学生工作部:8613195
保卫处:8610531 附属医院:8613787
附件3:
四海全讯5123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试行)
为提高学院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预防有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以下三大类:软件系统类事件、信息安全类事件和设施设备故障类事件。其中:软件系统类事件包括两种:(1)有害程序。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2)网络攻击。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信息安全类事件包括两种:(1)信息破坏。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2)信息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校园安全、学校稳定和师生权益的事件。设施设备故障类事件包括: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二、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淑美 王 坤
副组长:崔安平 李 诚 杨建福 雷鹏举
成 员:练 成 潘润存 程亚青 席 晅
朱天荣 闫奋毅 王保平 魏葆春
李 蕾 孔玉涛 李莲英 赵中玮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协调和督查有关部门、院系所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的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事件的处置信息。
(二)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魏葆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提出事件的性质、类型和级别建议,组织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实施。负责对全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事件分级
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根据其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
1.用于社会服务的重要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并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
2.学院内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利用校园网传播重要涉密信息、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谣言等情况,可能泄露国家机密,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或引发学院大规模突发群体事件,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师生反映强烈并有过激行为的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的,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
1.学院内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
2.学院内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威胁,对学院稳定和社会形象构成重大影响。
3.利用校园网传播重要涉密信息、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谣言等情况,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危害,可能泄露学院机密,或引发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对学院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影响,师生反映强烈的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的,为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Ⅲ级):
1.学院内信息系统中断运行30分钟以上。
2.学院内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危害,或对学院安全稳定构成较大威胁,对学院的社会形象形成较大影响。
3.利用校园网传播涉密信息、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谣言等情况,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危害,或对学院安全稳定构成较大危害,对学院正常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引起师生员工广泛关注的事件。
(四)除上述情形外,对学院安全稳定、正常秩序构成一定威胁、对师生权益造成危害和影响的事件,为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Ⅳ级)。
四、监测预警
(一)预防措施
全院各部门、院系所要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避免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危害。具体预防措施包括:
1.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舆情动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和控制风险。
2.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本部门所属的网络管理、机房管理、信息安全和保密相关制度,指定专门的网络与信息管理员,提高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定期对校园网各关键设备和配线间进行巡查,建立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制度。工程施工须按校园管网线路图纸操作,或经由学院信息中心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直接切割或改动网络线路和设备。对破坏网络线路、设备和机房的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网出入口安装必要的监测系统,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扫描。对学院公共服务器和各单位二级服务器,要根据系统的重要性和影响面,制定分级管理规范。加强对全院各信息系统的实时监测。
重要信息采用安全可靠的运行设备,使用成熟稳定的系统与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数据备份,控制管理访问权限,遵守各项安全管理操作规范。各部门、院系所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站、网页的域名管理、IP地址管理。
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查和检查制度,有效阻止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落实校级新闻的归口发布规定,各部门、院系所网站(页)的新闻与信息类栏目要有专人管理,先审后发。
(二)信息报送
为杜绝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四海全讯5123关于印发<四海全讯5123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医发〔2019〕97号)要求执行。除党委宣传统战部按规定对外发布信息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或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向外传播信息,事件进展以学院官方信息为准。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基本措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并报送信息。
1.对于软件系统类事件,及时通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工作小组(信息中心)组织技术人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步骤和结果,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对于信息安全类事件,首先及时联系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时通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尽快消除不良信息。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要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属于管理不当或未遵守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事件,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对于设施设备故障类事件,及时通知信息中心或设施设备其它所属单位,同时通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施设备所属单位根据故障原因和性质,组织抢修,并上报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人为破坏导致的设施设备故障,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分级措施
1.I级响应措施
经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属于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启动I级响应措施。
(1)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迅速向主要院领导汇报情况,研究对策,协调部署应对工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入紧急状态,各部门按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采用各种手段迅速处置,控制事态防止扩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办公室安排人员值班。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监控事态进展,从技术手段保证尽快消除影响,系统恢复正常。
(3)必要时,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校内外公开通报处理过程及结果,引导正确舆论,平息师生情绪。
(4)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工作记录,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的违法行为,将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Ⅱ级响应措施
(1)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到位,向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对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2)各部门按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监控事态进展,从技术手段保证尽快消除影响,系统恢复正常。
(3)必要时,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通过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公开通报处理过程及结果,引导正确舆论。
(4)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工作记录,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的违法行为,将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Ⅲ级响应措施
(1)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到位,迅速研究制定对策,通报和协调相关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监控事态进展,并向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处置情况。
(2)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信息中心从技术上进行指导,保证尽快消除影响,系统恢复正常。
(3)必要时,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通过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公开通报处理过程及结果,引导正确舆论。
(4)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工作记录,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Ⅳ级响应措施
(1)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通报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监控事态进展,必要时向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事件基本情况。
(2)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信息中心从技术上进行指导,保证尽快消除影响,系统恢复正常。
(3)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做好工作记录,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后期处置
I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由学院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部署学院各相关部门负责系统的恢复重建。Ⅱ级以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由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总结和系统重建。
七、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持队伍
加强信息中心的技术队伍建设,确保校园网公共服务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通过技术培训、研讨、承担科研任务等方式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校园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保障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各部门、院系所要培养负责本单位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加强与信息中心的业务联系和交流。信息中心通过培训、讲座、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院系所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信息报送机制
加强信息报送机制建设,以各单位信息员报送为主,同时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倡导师生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报告和监督,保证事件的早报告早处理。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和评估所属网络和信息方面的信息情报,努力将隐患减至最小。
(三)宣传、培训与演练
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党委宣传统战部、信息中心要利用适当时机,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和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和应对水平。
学院各部门、院系所要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列为管理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特别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的安全培训和针对不同级别安全事件的预案演练,提高处置应对能力。
八、附则
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九、常用电话号码
办公室:8612040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8612355
教务处:8611755 学生工作部:8613195
保卫处:8610531 附属医院:8613787
附件4:
四海全讯5123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为建立健全学院应对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灾害类(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淑美 王 坤
副组长:崔安平 李 诚 杨建福 雷鹏举
成 员:马小槟 练 成 潘润存 程亚青 席 晅
朱天荣 闫奋毅 王保平 魏葆春 李 蕾
孔玉涛 李莲英 赵中玮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和完善学院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学院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学院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厅请示报告。
(二)学院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练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承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对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和依据;督导、协调各部门、院系所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等。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机制
(一)预警与预防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学院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院系所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二)灾情报告
为杜绝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四海全讯5123关于印发<四海全讯5123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医发〔2019〕97号)要求执行。除党委宣传统战部按规定对外发布信息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或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向外传播信息,事件进展以学院官方信息为准。
四、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院产生的影响,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IV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指灾害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指灾害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指灾害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IV级)
指灾害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事件。
五、应急处置
(一)灾害类别
洪水灾害、地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交通事故、火灾、拥挤踩踏、危险物品泄露、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的突发安全事故。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破坏性灾害发生后,学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学院内的应急工作。
1.灾害发生后,学院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报告灾情信息;
2.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5.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6.Ⅰ、Ⅱ级事件发生后,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院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Ⅲ级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院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4.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党委、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10.灾害损失评估。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院受灾损失评估。
11.应急资金。妥善用好教育财务部门拨付的应急资金。
12.组织志愿者。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救助。
13.接受外援。接受和安排国际国内社会对学院提供的紧急救援。
14.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做好专家和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5.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恢复重建
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院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学院灾后重建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院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建立全系统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院应逐步建立处置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学院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院应组建由教职员工组成的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预备队主要由保卫、后勤、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附属医院等部门人员组成。学院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要并定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学院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应将包含应对各类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积极开展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有计划的对教职工进行相关的演练,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聘请地质、地震、气象等各类灾害领域的专家定期向教职工进行应对灾害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
(六)教学秩序保障
学院应设置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处置平息各类灾害谣言的应急教学保障措施,制定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推迟国家级和省级等统一考试应急方案、等,保障灾后教学秩序的尽快恢复。
(七)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八、附则
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学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九、常用电话号码
办公室:8612040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8612355
教务处:8611755 学生工作部:8613195
保卫处:8610531 附属医院:8613787
中共四海全讯5123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