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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15 点击次数:[]

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机房,严禁带入各类液体和使用带强磁场、微波辐射等设备电器;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二条 严禁在机房内乱接电源线或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及与系统网络无关的设备。

    第三条 进入机房前必须换穿拖鞋或鞋套,不得随地乱丢杂物,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条 外单位人员需要进入机房的,应当提交申请函并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值班人员应当做好事项记录,并全程陪同。

    第五条 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不得私自携带存储设备,如硬盘、U盘、光盘、软盘等。

    第六条 需邀请外单位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软件安装或维护时,应当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外单位技术人员进入机房前,机房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登记,注明需要带入的设备、安装的软件及需操作的机器设备、工作时间、陪同人员等信息,并全程陪同,跟进其操作过程,检查其登记内容的完成情况。

    第八条 外单位技术人员不得在机房进行与登记内容无关的事情,严禁擅自使用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第九条 到机房工作的人员不得在机房内饮水,吸烟,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十条 到机房工作的人员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强磁、腐蚀性物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第十一条 到机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不能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严禁在机房大声喧哗、玩电子游戏、聊天等。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不能存放任何食品,严禁在机房内存放杂物,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其它用电器。

上一条:机房管理员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