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院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海全讯5123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预防医学实验室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所发生的,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 本预案的工作原则为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消除;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防患于未然,并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实行系部、教研室、实验室四级的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4.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建立科学、可靠和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形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预防医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预防医学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练成
组员:李静雅 路彬 文轶 杨佳玮 冯彩霞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预防医学系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针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预案;
2.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3.定期开展综合性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整改,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
4.安全事故发生后,做好现场安全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控制或避免事故的扩大,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5.及时、准确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并按学院有关突发事件处理规定报送学院主管部门;
第三章 预防与监测
第五条 预防
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制定各实验室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大型仪器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墙公示。各实验室应在实验室门口张贴安全责任人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信息等。
2.加强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与运行保障条件建设,配备并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实验室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切实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各项实验活动之前须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分析,根据潜在危险因素制定防护方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急救品及应急设备和物资。
第六条 预警与监测
1.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安全预警机制,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根据实际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危险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物品遗失、不当存放、不当使用等现象立即处置。
3.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对违规操作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预警,监督整改结果。
4.定期监测实验室运行环境,包括实验室水、电、气、暖运行状况的检查及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等,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次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
1.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
2.保护公共财产;
3.保存教学和学术资料。
第八条 应急报告
1.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预防医学系是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2.事故现场人员在积极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
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事故现场人员报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报学院主管部门。发生重大事故时,实验室事故现场人员还应立即拨打 119、120、110 等急救、报警电话求救。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危险源,
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4.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应急处置
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事发区域内的人员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等级的个人防护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开展自救、现场处置和救援,启动报告程序,并保护事故现场。
2.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做好相应的信息报告工作。
第五章 实验室安全事故基础应急预案
第十条 实验室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实验活动。
2.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立即向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报警寻求解救援助,并报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3.将伤员放置到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对轻伤员,应经预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对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将其封存,封存物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第十一条 实验室发生仪器设备故障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避免进一步发生事故,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警。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十二条 实验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若有毒、腐蚀性化学品泼溅在皮肤或衣物上,应迅速解脱衣物,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若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应立即穿好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等进行必要防护,并向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报告。泄漏量小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进行处理,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残余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稀释,注意做好冲洗残液的环保处置。
3.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保卫处。
4.若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金属锐器损伤,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在经过简单处理后,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确保及时就医。
5.若发生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药品等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告,讲明被盗或丢失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性及被盗丢失地点等基本情况,同时报本按规定报学院相关部门。事故现场人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实验室发生化学灼伤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第十四条 实验室发生中毒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有毒气体泄漏吸入中毒。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同时送入医院就医。
2.经口中毒。要立即采用正确方式刺激催吐,反复漱口,立即送入医院就医,并时刻跟踪中毒患者的救治情况,直至脱离危险为止。
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送入医院就医。
第十五条 实验室发生火灾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若发生局部火情,应保持镇定,不要轻易打开着火房间的门窗,避免盲目慌乱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导致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在确保自己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同时通知周围人员疏散并向保卫处报警。对于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对于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对于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对于可燃金属,镁、钠、钾及其合金等引起的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2.身上着火时切勿奔跑,可就地卧倒滚动身体压灭火焰,或就近利用紧急喷淋器向身上淋水,或就近用灭火毯包裹人身以灭火。
3.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发出警报,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拨打 119 向消防部门报警,向本单位相关部门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4.疏散逃生过程中应注意不得使用电梯、不要贪恋财物、不要轻易跳楼。
5.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第十六条 实验室发生烫伤、烧伤、冻伤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事故造成人员浅表的小面积烫伤或烧伤,可用10℃-20℃的冷水对创伤面持续浸浴、冲洗或湿敷半小时以上,涂抹烫伤膏。
2.事故造成人员浅表的小面积冻伤,应迅速将冻伤部位放入38℃-40℃左右(不宜超过42℃)的温水中浸泡复温,时间一般为20分钟以内。
3.对于大面积严重烫伤、烧伤或冻伤,必须尽快送入医院救治。
第十七条 实验室发生触电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或触电者未脱离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若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针对危重患者要及时联系当地医院及救援机构, 时刻跟踪伤者救治状况直至脱离危险为止。
第十八条 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
4.若发生较大范围的爆炸,应立即发出警报,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拨打 119 向消防部门报警,向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和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处 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第十九条 乙炔气瓶泄露及爆炸应急预案
1.乙炔气的泄露要点
(1)乙炔的包装法通常是溶解在溶剂及多孔物中装入钢瓶内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应急医疗诊断要点:
(1)吸入一定浓度后有轻度头痛头昏;
(2)吸入高浓度时先兴奋多语哭笑不安继而头痛眩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嗜睡;
(3)严重者昏迷;
(4)乙炔急性毒性主要是因为高浓度时置换了空气中的氧引起单纯性窒息作用缺氧是主要致死原因。
3.气瓶受外界火焰威胁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若火焰尚未波及气瓶,全力将火扑灭即可。
4.当火焰已波及到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应对气瓶进行淋水冷却处理,同时迅速将气瓶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全力将火扑灭。
5.当无法转移气瓶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上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
6.气瓶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若气体或气瓶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带,在可行情况下关闭现场所有的总电闸,在逃离现场过程中拨打消防求救电话告诉其实验室详细地址获取救助,若伤及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协助其撤离现场到安全带,拨打医院救助电话求救。
(2)负责人和安全员应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指挥现场人员在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下撤离附近场所和附近建筑屋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包括关掉总电闸,防止引起连环爆炸,导致险情进一步严重化。
(3)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实施救助前,严禁任何人靠近,防止误伤,导致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
(4)气瓶发生泄漏,应立即切断或关闭可燃气体来源的各相关阀门。
(5)切断事故现场电源(防爆电器除外),关闭常用通讯工具,消除所有火种。
(6)使用防爆抢险工具,穿戴专用救援服装,防止撞击、摩擦、静电起火。
(7)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应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8)通常含氧量10%是人体不出现永久性损伤的最低限。因此,警告大家不要进入可燃气体蒸气中。
(9)在距离泄漏点至少半径800米范围内实行全面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疏散无关人员,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疏散区域内的周边人员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
(10)火灾扑灭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清点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院相关负责领导汇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11)行政保障组应尽快协调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12)事故调查小组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系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3)同时加强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针对实际出发,发现可能引起险情的发生,并且每年对于火灾等事故经行演练,加强各教职员工的防范意识,减轻实际发生火灾的事故时的人员伤害,要以预防为主,防范结合的措施来针对每次事故的发生。
(14)并且针对每次进行演练时所存在的不足进行改正,改进,完善,争取避免下次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六章 实验室安全事故善后处置
第二十条 当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受困人员全部获救或脱离险境、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确认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由事故发生单位作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师生;处理好财产损失的统计、报损与赔偿工作。
第二十二条 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
第二十三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书面调查报告,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预防医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报学院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预防医学系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