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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系工作职责

预防医学系是在学院领导下,按照现代大学运行机制设定的二级院系,严格遵守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在运行机制、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经费资产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落实办学主体地位。

(一)教学工作

1.负责本系专业建设、评估、远景规划;

2.负责本系学科建设,指导教研室建设合格课程和优质课程;

3.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制及实施;

4.负责组织各个教学环节、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末教学总结,保证教学质量;

5.负责指导本系教师的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实践;

6.负责本系教学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及各项统计工作;

7.承担本系及全校相应学科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科研工作

1.负责制定本系科研工作计划,确定科研重点;

2.负责组织、协调教师的科研活动;

3.负责本系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并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评审推荐意见;

4.负责本系其它科研工作。

(三)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的教育、使用和管理,协助组织部(人事处)做好选拔、培养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教师培训、进修的意见;

2.负责本系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人事处)组织本系教师(含教辅人员)的综合业务考核,就其使用、晋级、奖惩提出建议;

3.向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中级、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评审。根据岗位需要,提出教师的聘任意见。

(四)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

1.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人员配备、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2.实验室公共设备环境日常维护;

3.实验室设备的进出入登记和管理。

(五)其他工作

1.根据学院整体规划要求和本系实际,制定系发展规划;

2.按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系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按照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决定经费的使用,教职工业绩津贴的分配;

4.做好信息、保密和公有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系内各项日常工作管理,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