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必须制定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必须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书,分专业、班级制定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应一式四份,于开课前一周内提交教研室和系部审批,审批后的教学进度表教务处、系部、教研室、任课教师各一份。
二、教师必须持教案上课
教师必须在开课前写出两周以上的教案。教案应清楚、工整,明确相应的重点、难点、组织方式及授课方法;注明推荐的参考书目(章、节)和文献资料;注明使用的教具、挂图、课件、电教片、计算机软件;注明应布置的思考题、习题及课后作业。
三、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上、下课要准时,因特殊情况需调课时,按学校规定办理调课手续,教师上课时手机应处于静音状态,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教师衣着要整洁大方,教态亲切和蔼,言论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学风、校风建设。
五、教师原则上应以站姿上课。
六、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实际进度差异一般不得超过4学时(节假日除外)。
七、教师备课要充分,按教学大纲要求科学组织课堂教学,合理安排授课内容,有效利用课堂时间,板书或PPT清楚、工整,语言流畅、准确。
八、教师上课要讲究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并做到基本概念准确,论证严谨,重点突出,深入浅出。
九、教师在上课时需按学校规定,认真记录学生考勤,维护课堂秩序,督促学生遵守行为规范,认真组织教学并严格管理学生。
十、加强学生平时考核,作业应按时收取,及时批阅。
十一、教师要按时辅导,提倡用启发式解答学生所提出的问题,并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同学辅导。
十二、习题、讨论课要组织充分,教师要做好充分准备,亲临指导,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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