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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常规检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1日 16:43    点击: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预防医学系教学检查工作由系教学督导组负责,主要职能是配合学院的各项教学检查,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和汇报,拟定本部门教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二、教学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一)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1.每学期开学时,组织进行本部门学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任课教师、教材到位情况,实训室水电、设备排查及准备情况,低值易耗品采购情况。

2.开学后,主要组织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内容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抽查上学期听课记录,上学期期末试卷整理、装订、分析以及教学工作总结等相关教学活动的完成情况。

(二)学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在第8~12周内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以便改进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组织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教学安排、组织情况;核查教师上课、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组织、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教学效果调查和教学质量检查、系(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期末教学工作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期末考试安排情况,考试试卷的准备、考试成绩的评定、考试成绩分布分析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预定等。

三、教学检查情况的处理

教学督导后督导组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及教研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并责令其即知即改。当存在问题及教学事故时,督导组按学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系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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